關于陳冬梅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
各所、科(室)、分院、公司: 經研究決定,聘: 陳冬梅任市政分院副院長。 免去彭漢明同志市政分院副院長職務。
廣西建筑科學研究設計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
詳情見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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